合盛硅業(603260):合盛硅業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有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有關事項的 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秉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現就公司擬提交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1、本次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羅燚女士、羅燁棟先生,羅燚女士和羅燁棟先生為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同時,羅燚女士擔任公司副董事長,羅燁棟先生擔任公司董事、總經理,故非公開發行構成關聯交易。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的關聯交易相關事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利益。關聯交易雙方發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和方法恰當、合理,且關聯交易相關事項會履行必要的關聯交易內部決策程序,關聯交易沒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2、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將審議的《關于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 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 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 A股股票募集資金運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議案》《關于與特定對象(關聯方)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批準公司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免于發出要約的議案》《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 A股股票后被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關于制定〈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22-2024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已提交我們審核。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時,關聯董事應按規定予以回避表決。同時,相關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時,關聯股東也需回避表決,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認可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并同意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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