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鋼股份(600019):寶鋼股份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事宜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事宜相關 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寶鋼股份”)擬 將控股子公司寶武碳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武碳業”)分拆至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分拆上市”或“本次分拆”)。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首次披露《關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 般風險提示性公告》,于2021年11月22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七次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寶武碳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方案的議案》《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符合< 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的議案》,于 2022年4月27-28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寶武碳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至創業板上市的預案(修訂稿)>的議案》等相關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上市 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等 相關規則,公司對本次分拆首次披露分拆事項前六個月至預案披露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查詢,并于近日取得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簡稱“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詢結果。 根據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詢結果,公司對本次分拆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股票情況進行了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分拆的內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間 本次分拆的內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間為本次分拆首次公告前六 個月至《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寶武碳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的預案(修訂稿)》披露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5月22日至2022年4月28日,以下簡稱“自查期間”)。 二、本次分拆的內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圍 (二)寶武碳業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控股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其他持有寶武碳業 5%以上股份的法人(即馬鋼(集團) 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本次分拆相關中介機構及其具體經辦人員; (六)上述自然人的配偶、父母及年滿18周歲的子女。 三、被核查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說明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詢記 錄,本次分拆上市核查范圍內人員和機構在自查期間買賣寶鋼股份股票的情況如下: (一)自然人買賣上市公司股票情況 根據相關自查報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 本次分拆涉及的相關自然人在自查期間買賣寶鋼股份股票的情況如 下:
聲明及承諾,具體如下: “本人上述買賣寶鋼股份股票行為是在未了解任何有關寶鋼股 份本次分拆的信息情況下進行的,是根據市場公開信息及自身的判斷所進行的投資行為,本人從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關前述事宜的內幕信息,也從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關內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關于利用相關內幕信息買賣寶鋼股份股票的建議。 本人承諾:若本人上述買賣寶鋼股份股票行為被有關部門認定有 不當之處,本人愿意將因上述寶鋼股份股票交易而獲得的全部收益上交寶鋼股份。 本人承諾:在本說明簽署日直至寶鋼股份本次分拆事項實施完畢 或寶鋼股份宣布終止該事項實施期間,本人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主管機關頒布的規范性文件規范交易行為,不利用內幕信息買賣寶鋼股份股票。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愿意就其真實性、準確性、 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二)法人買賣上市公司股票情況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為本次分拆上 市的獨立財務顧問及保薦機構,在自查期間存在買賣寶鋼股份股票的情形,具體情況如下:
度》等制度并切實執行,公司投資銀行、自營業務之間,在部門、人員、資金、賬戶等方面獨立運作、分開管理,辦公場所相互隔離,能夠實現內幕信息和其他未公開信息在公司相互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 間的有效隔離,控制上述信息的不當流轉和使用,防范內幕交易的發生,避免公司與客戶之間、客戶與客戶之間以及員工與公司、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中信證券自營賬戶買賣寶鋼股票是依據其自身獨立投資研究作出的決策,屬于其日常市場化行為,未獲知或利用投行獲取的內幕信息。 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寶證券”)為本次分拆上 市的保薦機構,在自查期間存在買賣寶鋼股份股票的情形,具體情況如下:
產品由既定的投資策略進行自動選股并投資交易,管理人對策略選出的股票不做調整,不屬于利用本次分拆的內幕信息進行的內幕交易行為。除此之外,本次核查期間華寶證券未發生買賣寶鋼股份股票情形。 四、結論 針對本次分拆事項,公司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內幕信息知 情人范圍,并履行了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選擇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根據本次分拆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報告及相關說明與承諾,不存在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分拆上市的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行為。 五、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根據中登公司的查詢結果、本次交易相關人員和相關機構出具的 自查報告,經核查,獨立財務顧問認為:自查期間內,上述相關人員和相關機構存在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上述相關人員和相關機構已經針對上市公司股票買賣行為出具了相關說明或承諾,聲明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情形;上述買賣股票的行為對本次分拆不構成實質影響。 六、法律顧問核查意見 根據核查范圍內人員及機構出具的自查報告以及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詢信息,法律顧問認為,在自查期間,除上述披露情況外,本次自查范圍內的其他內幕信息知情人均未對寶鋼股份的股票進行交易;在上述披露主體出具的自 查報告以及相關說明與承諾內容屬實的前提下,上述披露主體買賣寶鋼股份股票的行為不屬于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的行為,不存在內幕交易情形,不會對本次分拆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特此公告。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5月19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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